比賽日期:本101年10月7日(星期日)上午11時準時開球。
比賽地點:八里高爾夫球場:新北市林口區嘉寶村寶斗厝坑91號
TEL:(02)2605-2222
參加對象:救國團之友會團友、本團各基層單位義工同志、總團部暨各縣市團委會指導委員。
報名方式:請各縣市團委會統一填具參加名冊,自即日起至8月13日以電子郵件寄基隆市團委會服務組張建瑋報名EMAIL:S120607@cyc.tw
參加費用:果嶺費由主辦單位統收統支。參加者每人收新台幣2,800元整;球場記名會員每人收新台幣1,800元整(不含個人使用代步之電動車及賣店費用),屆時未出席者,不得頂替,所收費用充做捐款。不足部分由臺北市、新北市、基隆市團友會負責籌措。
比賽規則: (從十八洞任意抽六洞) 獎 勵: (四)特別獎:淨桿成績抽名次致贈獎品。 (五)近洞獎:洞洞有獎(發送獎品)。 (六)參加紀念獎:由承辦單位致贈每位參加者紀念品。 (七)跳獎:由(廿五)開始,逢五、逢十給獎。(發送獎品)。 (八)長青獎:為鼓勵年滿(含)七十歲以上長青團友及義工參賽運動, 特別設置此獎項,參賽成績除併入前項敘獎外,長青組特別再依照 個人總桿成績最優者一名頒發特別獎。(照規定可在銀T開球) (九)女性最佳成績獎:為鼓勵女性團友及義工參加運動特別設置此獎 項,依總桿成績取最優者一名頒發特別獎。 (十)一桿進洞獎:四個短球(PAR 3)每洞皆由指導單位及承辦單位致贈 獎金各新台幣貳萬元;四個短洞-分別致贈各洞第一位一桿進洞獎, 獎金新台幣貳萬元。 頒 獎:比賽結束後,當天在球場餐廳即刻舉行頒獎。(頒獎時團體獎及個人獎皆可代表領獎,但特別獎及跳獎領獎時經唱名三次本人不在場,往前遞補領獎。) (六)開球時間,比賽組排定後,將另行專函通知每位參加者。 (七)比賽全部結束後隨即舉行頒獎典禮暨聯誼晚宴。 (八)當天午餐請自行處理。
(一)賽團體獎:冠軍、亞軍、季軍(致送團體獎盃及獎品各5名)
(二)總桿獎:第1名至第5名(發送獎品),前3名另發獎盃。
(三)淨桿獎:第1名至第20名(發送獎品),前3名另發獎盃。(個人總
桿及淨桿得獎以一項為限,順序以總桿為優先,再以淨桿順序排列)
附 則:
(一)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補充決定之
(二)一經編列排定開球時間,務請準時報到。
(三)各參賽者請提早於開球前45分鐘以前報到,以利安排出發。如未按編組規定時間開球者及遲到者,不予列計比賽成績。
(四)遲到認定標準,以從出發站算起,遲到者仍可參加打球,但不計算成績。
(五)每組若有二名以上準時報到參賽,將照常開球出發。若僅一名準時報到參賽,則由主辦單位比賽組安排同別一組進行,仍計算成績。(缺席者均以棄權論,且不得頂替,所收費用將移作活動捐款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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