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30922服1474-1選拔辦法_01報名表

候選人條件:

國籍:中華民國國民。

年齡:20歲以上,40歲以下(出生日期在民國6411日以後,民國831231

日以前,以身分證、中華民國護照或合法之出生證明為準)。

性別:女性。

申請標準:凡具有下列優良事蹟之一,足資女性範式者,得依據規定頒授十大傑出

女青年當選證書及獎座。

(一)對國家民族有具體重大貢獻者。

(二)對發揚我國固有美德,有特殊表現者。

(三)在科技方面,有重大發明或發現者。

(四)精研學術有重要著述者。

(五)在文學、藝術及體育等方面有重大成就者。

(六)發揚服務精神,造福社會,有具體績效者。

(七)從事生產與建設事業,對國計民生有顯著貢獻者。

(八)在本身工作崗位上成績優異,足為社會楷模者。

(九)在國際競賽上獲得優勝,為國家爭取榮譽者。

(十)刻苦奮鬥,克服困難環境,卓然有成,可鼓勵青年向上者。

 

檔案下載格式 https://www.dropbox.com/sh/wdsiqa6qttud780/AADBA5_aMnnnpSEdLCNISQj5a?dl=0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十大傑出女青年選拔新聞稿
 
    第23屆十大傑出女青年選拔由「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歷屆十大傑出女青年協會」、「財團法人真善美基金會」、「中國青年救國團」聯合主辦。選拔委員會主任委員李鍾桂博士,呼籲社會各界踴躍推荐:在各行各業嶄露頭角或在各自領域學有專精、能發揮影響力,對社會、國家有具體貢獻的傑出女性,參加選拔。
十大傑出女青年選拔的宗旨為選拔現代傑出女性,使其受社會的重視成為婦女學習楷模,進而促使社會激濁揚清,鼓勵人人努力、奮發向上,報效國家。展現新世紀女性,在工作與生活間,知性與理性的一面,證明在傳統性別角色扮演之外,社會給予寬廣的發揮空間,也為更多女性開展一個可供努力的前景。
「十大傑出女青年」選拔活動自民國55年由中央日報、台灣電視公司、中國廣播公司聯合創辦,迄今已遴選出221位優秀的傑出女性,歷屆的十大傑出女青年有李鍾桂、紀政、郭美貞、陳必先、殷允芃、張曉風、簡靜惠、劉俠、朱友梅、章樂綺、郭小莊、涂阿玉、鄧麗君、孫璐西、凌晨、李莉娟、周雅雯、王清峰、李豔秋、趙麗雲、陳美儒、石元娜、陳月卿、吳冠英、葉樹珊、李紀珠、錢薇娟、江秀真、蘇麗文、曾雅妮、莊佳容、許淑淨等都是大家耳熟能詳的知名人士。
歡迎各機關團體、學校踴躍推薦傑出、適合之候選人,推薦時間自即日起至11月30日止。選出的十大傑出女青年將於明(104)年3月8日婦女節隆重表揚。相關訊息請洽救國團基隆市團委會,電話:24312111轉22黃怡芬小姐或救國團總團部服務處02-25025858轉258分機胡俊蓉小姐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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