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 據:102年青年節社會優秀青年表揚實施要點辦理。
二、宗 旨:慶祝中華民國102年青年節,特辦理社會優秀青年遴選及表揚活動,藉資表揚其優良德行及
傑出事蹟,以為社會大眾學習楷模,鼓勵青年奮發向上,報效國家。
三、指導單位:基隆市政府
四、主辦單位:救國團總團部
五、承辦單位:救國團基隆市團委會、102年基隆市各界慶祝青年節籌備委員會
六、遴選方式:基隆市各機關、社團推薦社會優秀青年候選人,並聘請本地適當人士3至5人負責評選事
宜。
七、遴選條件:評選之社會優秀青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:
(一)年齡在18歲以上,40歲以下之非在學青年(出生日期在民國62年元月1日以後,民國83年12月
31日以前)。
(二)品德才能足為青年楷模。
(三)有具體優良事蹟。
(四)符合職業代表性。
八、表揚方式:
(一)基隆市除就當選之社會優秀青年推薦乙名(推薦表如附件)代表接受全國表揚外,其餘於基隆市
青年節慶祝活動中隆重表揚
(二)曾接受該項表揚者,請勿再重複推薦。
九、附 則:
(一)請提供代表接受表揚者以下資料:
1、推薦表之具體優良事蹟欄,請簡介其優良德行、傑出成就之奮鬥經過及對社會國家之貢獻(120-
150字),以供承辦單位 或媒體報導参考。
2、自傳1篇(A4、16號字、橫式打字,1200字為限)。
3、大頭照1張及生活照(請儘量提供與得獎優良事蹟相關之照片)2張之電子檔,以供表揚活動簡介
使用。
(二)評選會議記錄暨接受全國表揚者推薦表請於102年元月31日前寄(送)救國團基隆市團委會,
地址:200基隆市仁愛區獅球路8號,E-mail:s980514@cyc.tw
(三)本實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訂之。
留言列表